1.杭州户籍,落户未满5年,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落户满5年的家庭限购2套
2.非杭州户籍,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48个月,限购1套
3.老人投靠子女落户的需要落户杭州满5年,未满5年则需满2年社保可购房。
4.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5.落户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未满5年的,须落户满2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限购1套。
PS.如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