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扶持人才创业方面
“5050计划”人才项目:给予入选者三年办公场所租金补贴,**1000万元的研发资助、**500万元创业发展资助以及5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
人才新政30条:根据创业人员的不同类别、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每年安排财政预算不少于5亿元,给予全过程、差异化精准扶持。
大学生创业:给予三年100平方米办公场所租金补贴,**20万元无偿项目资助以及**3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
鼓励扶持人才创新方面
院士专家工作站**100万元奖励博土后科研站**可获得75万元奖励。
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的博士,给15万元科研资助和10万元安家补贴。高校科研院所导师带领在读博士生组建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导师每年5万元,在读博士生每年25万元的生活津贴。
人才进杭落户申请方面
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本科生
年龄45周岁以下;在滨江区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专科生
须在滨江区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户口迁移证》上的迁住地址须为杭州市,应届毕业生政策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须在滨江区落实工作单位,硕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55周岁以下,持有《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须在滨江区落实工作单位,《户口迁移证》上的迁住地址须为杭州市,应届毕业生政策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人才住房补贴方面:
以“货币补贴+人才房租赁”的方式,分层分类予以解决。
推出5400套房源供人才拎包入住。
新引进或自主培育的国家、省“千(万)人计划”、市“521”人才:分别给予三年5000元/人/月、4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的租房补贴。
杭州市B类、C类、D类、E类人才:给予三年1500元/人/月的租房补贴。
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年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2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第二、第三年分别给予每人2000元/月、1000元/月租房补贴。
杭州市B类、C类、D类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购房补贴。
自主培育的国千、省千和“5050计划”(ABC类企业)主申请人:给予购房款30%的购房(安家)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人才房租赁方面
面向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科技创新型骨干企业、重点骨干企业、重点招商企业、“5050计划”重点企业等,入住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毕业7年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障金;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不含余杭、富阳、临安)无住房;
未享受政府人才安居货币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