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杭州新政增值税免2改5咨询: 1、如果我已经在2018年1月提前缴纳了契税,契税已经满2年,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以后出售房源是否需要满5年才免征增值税呢? 2、如果我已经在2018年1月提前缴纳了契税,契税已经满2年,并在2020年12月办理了不动产证,以后出售房源是否需要满5年才免征增值税呢?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2/04
答复意见: 反映人: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对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即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5年的起算时点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的(含发布之日),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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