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老师好! 本人于2020年7月社保和公积金停缴,并且未在杭州就业和缴纳社保公积金。 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浙里办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 我在浙里办提取公积金时遇到以下情况: 1、选择“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选项系统提示我未就业不满五年。 2、选择“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选项,系统提示我社保未停缴。但是经查询我的社保已在2020年7月和公积金一起停缴了,并且至今未在杭州缴纳过社保。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2/26
答复意见: 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了解,您通过******自助办理非本市户口离职提取时,系统需要通过联网核查社保缴纳情况,因查询到您的社保是正常在缴状态,故不满足网上提取的条件。已经联系社保部门及时更新社保状态,目前社保信息已更新,您可以正常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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