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你好,我本人户口不在杭州,21年8月份在杭州工作社保即将满2年,准备在杭州购买商品住宅房子。现在有以下问题想咨询下: 问题1.之前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如果从3月份开始缴纳,到9月份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申请买房子? 问题2.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在外地缴纳有公积金,本人贷款买房能否用父母的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吗,如果我不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能否用父母的? 问题3.如果问题1和问题2的答案均是可以,由于我公积金账户的额度较少,预计到9月份只有3000元,那么能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问题4.如果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可以做首付还是只能够用来还每个月的贷款?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3/01
答复意见: 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房合同上是您的名字,不能申请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3、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平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贷款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4、提取政策请咨询父母缴纳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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