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请问2006年浙江省杭州市房改房的申请购买相应政策是什么?可以公布具体政策文件吗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3/02
答复意见: 反映人: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房改购房问题,现回复如下: 2006年杭******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房改购房,其售房价格根据《关于做好2005年度出售公有住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房改办〔2005〕59号)执行。公房出售成本价(以砖混二等成套住房为标准)每㎡建筑面积965元,工龄优惠折扣每年0.6%,在职教师按1.2年工龄计算,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94年,房屋成新折扣每年2%,**限价砖混二等成套住房为每㎡242元。承租人购房超出可享受面积控制标准部分建筑面积的,如是首次购买公有住房,且承租时间在1995年6月30日及其以前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以上部分按市场价计算;购买1995年7月1日及其以后承租的公房,超过面积控制标准以上部分按商品价计价。 ①成本价的实际出售价(元/㎡)=成本价×(1-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双方工龄之和-年折旧率×竣工使用年限)×(1+结构增减系数+地段增减系数+朝向增减系数+楼层增减系数) 房价款额(元)=成本价的实际出售价×成本价计价面积 ②市场价的实际出售价(元/㎡)=1820×(1-年折旧率×竣工使用年限)×(1+结构增减系数+地段增减系数+朝向增减系数+楼层增减系数) 房价款额(元)=市场价的实际出售价×市场价计价面积 ③商品价的实际出售价(元/㎡)=该类地段的商品价×(1-年折旧率×竣工使用年限)×(1+结构增减系数+朝向增减系数+楼层增减系数) 房价款额(元)=商品价的实际出售价×商品价计价面积 因反映人电话保密,如有疑问请咨询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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