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们户口在******,大学毕业之后夫妻双方均在西湖区工作,并取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认定类别:D类。 2020年杭州市实施“公民同招”、“民办锁区摇号”等入学政策后,适龄儿童幼升小原则上要在户籍所在地上小学。 2018年9月13日浙江省教育厅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条明确: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安排的基本原则为分层安置原则、同城同待遇原则和统筹安排原则。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位资源的统筹,可根据高层次人才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像我们这种户口不在西湖区,工作单位在西湖区,并取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证的情况,是否适用于省教育厅关于高层次人才,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统筹安排子女入学?
答复单位: 西湖区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1/03/05
答复意见: 您所咨询的入学问题,现作如下回复:根据《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方案》规定,符合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引进的相应等级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子女和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有本市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现场核验;无本市户籍的到实际居住地(家庭房产地)学校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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