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目前已经被评定为杭州市E类人才,外省户籍,妻子杭州户籍,但是落户只有1年。目前我们家庭在杭州购买有一套期房(暂未网签),请问网签完之后,我们是否拥有在杭州市******域购买第二套房的资格?还是得4年后,妻子落户满5年才有二套房购买资格?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3/19
答复意见: 您好,有关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目前购房政策,您持有本市E类人才证,您家庭可在在本市******域内拥有二套住宅,您家庭在**套网签备案后,可购买第二套住宅.上述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9:18分使用电话89*****7向您详细告知,您表示知晓.
杭州人才户优先摇号政策回顾
自2020年4月1日起,经认定的A类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免摇号;经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在新建商品住宅公开摇号销售时按不高于20%的房源比例优先供应。
除此之外,人才买房还有相对应的补贴:A类人才**800万购房补贴;B类人才**200万购房补贴;C类人才**150万购房补贴;D类人才**100万购房补贴。
杭州1.27楼市新政回顾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一是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二是规定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热点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通知》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明确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通知》对2018年4月4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新增一类无房家庭: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通知》还完善了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明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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