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填写公租房补贴提示已申请过,但是通过个人中心查询查不到历史记录,之前申请过公租房补贴(一年前),可以重新申请吗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4/02
答复意见: 您好!关于您反映保障资格期限问题,经了解,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您的公租房保障资格有效期为20*****8至20*****8,承租房屋范围及须提交的申领材料 1. 承租房屋范围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房屋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1)“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http://zl.hzfc.gov.cn) 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2.申领材料 承租上述范围内房屋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申领货币补贴时,须提供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号。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住宅的,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社区开具的房屋证明。 你户家庭可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保障房受理窗口或浙里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发放补贴时校验您的社保、居住证、租赁备案信息,并根据你的相关材料,校验后于当月发放您上个月的货币补贴。 2021年4月2日,10:47,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电话:87*****)与反映人联系(联系电话:155****3306),反映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