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于2021年4月15日,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由于房屋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导致申请被驳回;本人于2021年4月16日致电“杭州钱******行政服务中心(下沙分中心)0*****8”,同时说明办理备案用途是“公司为本人申请杭州市人才住房补贴”,得到回复是可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但无法申请住房补贴,同时说明申请是由“杭州市江干区******综合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海******5号)”所驳回,要求致电“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05*****8”,本人于2021年4月19日致电“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得到回复,在两次更换相关电话联系人的情况下,劝阻本人不要办理“非住宅”性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本人一再坚持,并提供“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2020年09月09日公开发布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该指南明确指出“设计用途为非住宅但实际用于居住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此情况下,街道同意办理,并要求本人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再次提交申请,但是本人于当日(2021年4月19日)连续提交两次申请,并两次被驳回,同时第二次要求本人提交能力范围之外的申请材料。 故此提交咨询:类似本人的情况,是否明确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亦或是可以办理,但办理所需材料实属比较复杂。
答复单位: 钱塘新区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1/04/21
答复意见: 经核实,其需办理松和时代商******单元1314室租赁备案,经与市房管局租赁中心沟通,产权证上产权人为:“某某经济合作社”的,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备案只能办理国有土地上的,无法办理集体土地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