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情况说明: 女,外地户口,在杭州已经缴纳了11年社保,明年满50周岁 问题: 1、是否可以在杭州办理退休,怎么办理? 2、未满15年已满10年,可以在杭州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社保吗? 3、如不能补缴,是否可以延保? 4、单位不支持延保到55周岁,可以以自己个人名义参保至满15周年,然后在杭州办理退休吗? 如能以个人名义延保或继续参保的是什么保险,要怎么办理?
答复单位: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03
答复意见: 杭州市社保中心参保登记处卢俐虹答复如下:由于该件为匿名件,无法与反映人联系。根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以下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继续缴费至15年: 1.主城区户籍人员; 2.在主城区参保缴费满10年的非主城区户籍人员; 3.流动就业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杭州市主城区为待遇领取地的。 另外单位不能办理延缴,只能个人延缴,目前无一次性补缴业务,杭州市社保只负责基本养老保险的延缴(医保延缴请咨询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