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
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销售基准价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同一项目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至80%间选择产权份额比例,并按销售基准价对应的不同比例支付房价。
出让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销售基准价为出让时限定的房价,购房家庭按照销售基准价对应的确定份额比例支付房价。
单套销售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确定,在售房阶段向社会公布。
(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和政府的产权份额应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合同》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协议》中明确,购房家庭产权份额比例不低于50%且不高于80%。
(价格确定程序)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及产权份额由市住保房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拟定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
(房源管理)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纳入全市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