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和光尘樾原定于2021年9月1日交付,现在迟迟不发延期交付通知书或交付通知书,开发商回应是扬州疫情和去年2月的疫情不可抗力影响了进度,按理疫情最严重的时候是去年1-3月,这个之后都是恢复生产,而且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半,这个影响我个人感觉不大,如果这个都可以判定疫情可以延期的话,那后续交付不了的楼盘都可以以这个为依据延期交付,这次扬州疫情说是铝板运不出来,铝板生产厂全国也不止扬州这个地方有,而且这个铝板在交付这个节点才采购。我个人想咨询一下杭州政府对疫情延期这块是否有明文规定,这个是怎么判定的
答复单位: 余杭区住建局
答复时间: 2021/08/25
答复意见: 针对您反映的疫情延期问题,目前暂无相关明文规定。关于不可抗力因素,建议双方在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上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