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2020年7月申请的公租房补贴,发放到12月时因租赁备案信息到期(申请时上传的租房合同时限到期)而停发,本人租赁的是集体产权用房,无租赁备案证明,当时是提供了街道开具的房屋证明,租房合同已经续签,现在需要如何补充材料?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8/30
答复意见: ***: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货币补贴申领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若你租住房屋为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可在下月通过微信小程序杭州住保房管中的货币补贴申领提交租住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批地建房审批表和租房合同。审核通过后,将会发放补贴。 2021年8月30日16时33分,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7923882)与反映人电话联系(158****5750),反映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