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杭州公积金中心的领导: 您好!本人对于目前的杭州公积金提取有如下两个疑问: 1、本人目前在浙江省内户籍地(非杭州)购房并目前仍然在偿还房贷,想请问一下,可以提取本人在杭州缴纳的公积金吗? 2、如果问题1的答案是可以提取,那么想请问下需要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提取业务? 本人在浙里办已经尝试在线提取公积金,无法成功;同时网上查询相关问题也没有正式的答案,故在此提问,望公积金中心的领导能够回复一下,万分感谢。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9/14
答复意见: 您好,您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购买产权70年自住住宅用途的房屋,还贷期间,可以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2、借款担保合同;3、本人身份证原件;4、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结清两年以内可查)、杭州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光大银行(不包含宁波)、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直销银行)、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邮储银行(宁波地区、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平安银行(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上海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江苏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得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其中,还款凭证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网点地址可查询中心网站(gjj.hangzhou.gov.cn)或微信(微信号:杭州公积金发布)。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致电123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