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该房屋为住宅商品房小区,户型三室两厅一卫,303住户隔成4间卧室一个卫生间,集体出租。请问这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吗?
映时间:2021/10/12
答复单位︰临平区公安分局
答复时间:2021/10/13
答复意见∶您好!你反映的情况,经东湖派出所调查,现答复如下:2021年10月12日晚上,东湖派出所警员到东湖街道中铁
逸都10幢1单元303室进行实地巡查,该三室两厅一卫户型房屋设置4个出租房间,现场检查共租住4人,未发现群租情况。另通过检查发现房屋内消防设备四件套缺少安全逃生绳情形,涉嫌违反《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浙江省消防条例》之相关规定,东湖派出所民警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房东进行消防处罚,相关情况同时联系社区及相关物业要求加强小区房屋管理。经电话联系反映人进行沟通说明,告知相关规定情形,反映人了解相关情况,称网上反映情况系之前阳台漏了点水怕以后影响自己住房,已得知相关漏水问题是有租客上海出差沐浴房开关未关紧导致现已经解决。另就房屋内设置多个厕所及相关涉及改变房屋结构等情况,该相关情况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建议向相关房产行政职能主管部门反映。接下来东湖派出所结合日常工作将继续关注,若你有涉及公安管辖情况发现,可直接拨打东湖派出所值班电话86221110反映,以便及时出警核实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