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导,我家人于2021年4月11日弃选了杭州某楼盘,这是第三次弃选,按照规定,在此之后6个月内不得进行新楼盘的登记报名。在10月11日,6个月期限已到,我家人报名了富阳区楼盘(10月9日-10月11日登记,10月12日补交资料),但是资料审核结果却仍然是“您弃选次数过多,已被限制登记”。因此,我想问一下,这个6个月期限到底是怎么算的?以我家人的情况为例:1.10月11日当天是否仍算在6个月内?2.是否只要楼盘登记的第1天(本例中是10月9日)处于6个月内,则我家人是必定没有资格报名该楼盘的?(我这边通过邮件收取回答内容比电话方便)提前谢谢您的解答,祝你生活工作愉快。
答复单位: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1/10/14
答复意见:***: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我市摇号政策的相关规定,放弃选房的,自放弃选房之日起6个月内,开发企业不再接受购房意向登记。如你所述,1.10月11日不算在6个月内;2.10月9日不能参与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因你不方便接听电话,如尚有疑问的,可由购房家庭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