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一直是关系到咱们国家民生的根本问题了,其中农民的土地问题又是重中之重,甚至关系到社会经济改革的成败。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两部法律的相应的修改,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另外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法,这两部法律之中特别引人关注的变化,就是废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法律的障碍,并且规定了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由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
说白了啊就是老农民可以名正言顺的利用农村集体土地赚钱了,其实这一政策是很令很多人值得期待的,说他是新时代的新时期的土改,一点都不为过,那么它究竟对咱广大的农民阶层会带来哪些影响?会带来哪些好处呢?对于目前整个社会经济和楼市层面它有哪些影响呢?
首先咱先科普一下相关的背景,**,咱们国家的土地管理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的制度,什么意思?就是城市有城市的办法,农村它有农村的办法,城市的土地归国家,农村的土地归农村的集体,城市的土地政府既可以通过土拍租给开发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生产,盘活当地经济,而农村的土地在过去是不允许随意的转让核定做他用的,这是**点。
第二点,咱们国家目前正处在城镇化率高速增长的时期,2018年城镇化人口比例已经达到了59.58%,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多在75%以上,因此加快城镇化的脚步,也是我国从发展中国家迈向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
那么问题就来了,推进城市化的进程,势必要把农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这个国有土地,以前没有清晰的法律规范,土地的征收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来主导的,形式就是政府征了农村的地,征了地给农民的一些货币的补偿,但是在这个过程之中,总会有对补偿不满意的钉子户出现的,征地纠纷是时有发生的,农民的权益难以得到相应的保证。
但是在此次的最新的修订版的土地管理法,允许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进行经营和生产活动,允许将集体土地转让或者出租给他人,关于这一变化,咱用打白话来说,就是过去农民的权益他只能靠政府,现在农民的权益可以由自己来进行相应的争取了,有能耐的您可以自己想办法靠土地挣钱,没能耐你也怨不得任何人。
农村的集体土地只要经营得当的话,无论是用在公共设施建设还是商业的建设,都将会产生巨大的商业利益的。相比于土地征收,这是一种更加公平性的制度,更能体现土地所蕴含的经济价值,不靠计划、靠市场,不靠人治、靠法治,怎么样?这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种进步,更是对农民阶层的一种福利和保护。两部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不仅会对农民农村产生影响,也会对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和影响。这什么逻辑呢?今天来中央在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种大背景下,农村的集体用地入市交易等于增加了大量的土地的供应,来满足目前市场的各类住房需求,这不仅仅是减轻了城市中心区域的用地压力,平抑不断高涨的房价,也会对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虽然目前来看啊尚不允许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的开发,但是很多地方已经开始了集体土地的租赁房的试点工作,包括了北上广以及成都、武汉、福州、南昌、贵阳等地川普,村集体可以自己独立开发运营租赁住房,也可以联合开发商来进行相应的运营。
总之都不会再走这种拆地总之都不用再走征地拆迁这么一个流程。这样的改革的步子也不能迈得太大了,如果完全放开集体土地的房地产的开发,这个地区的房价有可能会出现大规模的下滑,房地产的泡沫可能会立马的破裂的,甚至会影响波及整个的经济生态。所以说土地改革是一副良药,也是一剂猛药,既要用的好也要用的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