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四方面内容。
一是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是《通知》适用于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规的落地,不论是对减轻房企负债投资压力,还是打消银行发放涉房贷款诸多顾虑都有积极作用。
作为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越来越得到各地政府的青睐。
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的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
在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同时,还可以拉动保障性住房市场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进而有利于我国“稳投资”、“稳增长”的总体目标。
拉动基建和房地产市场投资将是今年上半年“稳投资”的重要方向,而当前各地政府在基建方面已经开足马力;房地产市场投资亦将紧随其后,而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是重点领域。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上下游产业链范围较广,投资保障房,能产生和商品房一样的拉动发展的效果。短期来看,监管机构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投资,将对“稳投资”、“稳增长”起到直接作用。
对房企而言,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纳入集中度管理将引导房企调整布局
房企要参与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享受到相关政策的优惠,首先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定义,并获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书。但从目前来看,由于保障性租赁住宅认定办法为近期出台,而房企实际拥有的认定项目规模不多,当下能够受到的政策福利相对有限。
尤其是民营房企,在保障性租赁住宅领域或主要起到国企及央企之外的补充和辅助作用,未来该领域金融支持的具体效果仍有待观察。
虽然房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规模不大,但仍有部分房企积极与政府合作,试水该领域。
根据住建部2021年11月及2022年2月发布的两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来看,多家房企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这些房企包括万科泊寓、华润有巢及龙湖冠寓,参与方式包括成立合资公司、整租后开展运营、委托经营管理等等。
此外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热潮下,对于代建能力强的房企同样迎来利好,这类房企可以为政府提供相关的代建服务,如绿城管理、中原建业等;此外对于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能力突出的企业,也可以积极参与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后期运营中,如万科泊寓、龙湖冠寓、旭辉领寓等等。
整体来看,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调整,进一步引导了未来房企的业务布局方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虽然享受政策优惠,但由于租金定价较低,处于微利阶段。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企应做好心态调整,准备好房地产的微利时代。除此之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大量推出,对市场化的租赁住房也会形成挤压,对于布局市场化租赁住房的房企而言,更要做好产品差异化打造,提升自身的运营能力。
此外住建部表示2022年要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相比2021年任务量高出1.5倍,占十四五总目标的37%,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迎来爆发式增长。
具体到城市来看,2021年底,北京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出台国有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套文件,北京新供商品住宅将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一线城市广州、上海、深圳确定“十四五”期间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别为60万套(间)、47万套(间)、40万套(间),均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及以上。
而重庆、杭州、西安等重点城市,也制定了30万套以上的供应目标,力争达到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金华、嘉兴、佛山、海口等二三线城市也被各省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建设城市,明确具体供应目标。
有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房住不炒”、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落实,可使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进度有序推进,房源供给快速增加,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