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取消公摊面积”冲上热搜。
那么什么是“公摊面积”?
该不该取消?
购房款又有多少花在了“公摊面积”上呢?
公摊面积什么意思
我们说先要了解一下房屋的面积是怎么计算的。这里有三种计量口径,一种是建筑面积,一种是使用面积,还有一种是居住面积。
三者的关系中,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含了公摊面积;使用面积居中,居住面积最小。以原来6层以下的老式公房为例,三者的换算关系为:1建筑面积=1.33使用面积=2居住面积。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建房[1995]517号)规定: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摊面积的计算、测量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因为公摊面积计算比较复杂,而且不同高度、不同档次的建筑公摊面积不一样,难免引起一些人的误解和歧义。有个别开发商浑水摸鱼,把不该计入的公摊面积计入公摊面积,让购房者的买到手的房子发生了“缩水”。
此外,公摊被挪作商用,本应属于业主的收益不知去向;公摊面积对应的装修费、物业费等易被重复征收等问题也显现出来。
那国内有没有取消公摊面积的先例?有,重庆市。
重庆取消公摊面积已有20年,早在2002年,重庆市就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地方规定的形式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都必须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这使重庆成为了中国率先取消公摊面积,直接以套内面积售房的城市。
业内人士指出,重庆是山城,住房和土地资源的紧缺,住房开发建设需要让每一寸土地尽其所用,是以套内面积售房的一大诱因。
那么公摊面积真的是“一无是处”吗?公摊面积是小区建设的必要组成部分,适度的公摊能够增加小区居住舒适度,比如楼道、电梯、大堂等公共区域的建设。一些档次高档、楼层高度高的楼盘,公摊面积甚至更多。
楼房预售制下,建筑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之间存在感观的差异,容易误导消费者。加之公摊面积不像室内面积那么容易量出来,暗含较大的灰色空间。
公摊面积的衍生费用计算,也存在不合理现象。这就需要规范企业行为和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开发商在进行房产品售卖过程中,执行更透明更规范的措施,落实购房者的知情权,保障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