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有40年、50年跟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第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大家不要忽略**二字,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0年、70年,而且市场上早就有20年的住宅出现,同时市场上近两年也出现65年的住宅用地,35年的商业用地,针对购房者买到的真的是40年、5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间开始计算,从拿地到开发再到最终交房,至少要经历四五年的时间,更何况很多有眼光的开发商为了追求**的利益而囤积土地,等到销售时土地使用年限已经过去很长时间。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那么到期后怎么办呢?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除外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收回该土地的除外,其余续期申请应当予以准许。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